同心县2026年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一)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第十四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第五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被注销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的规定,现将以下注销登记事业单位予以公告:
1、“同心县葡萄酒产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葡萄酒产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金利
注销理由:根据《关于撤销县葡萄酒产业服务中心的通知》(同编发〔2024〕24号),撤销同心县葡萄酒产业服务中心。
设立时间:2021年6月4日
注销时间:2025年2月20日
2、“同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法定代表人:马登海
注销理由:根据《关于重组同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同编发〔2023〕18号),撤销同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设立时间:2004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2月26日
3、“同心县水政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水政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张自国
注销理由: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同编发〔2024〕5号),撤销同心县水政监察大队。
设立时间:2004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2月26日
4、“同心县第一敬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第一敬老院
法定代表人:杨辰
注销理由:业务整合至同心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经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设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3月24日
5、“同心县韦州镇敬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韦州镇敬老院
法定代表人:苏云
注销理由:公建民营,经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设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3月24日
6、“同心县王团镇敬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王团镇敬老院
法定代表人:马自贵
注销理由:公建民营,经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设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3月24日
7、“同心县河西镇敬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河西镇敬老院
法定代表人:杨忠林
注销理由:公建民营,经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设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3月24日
8、“同心县预旺镇敬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同心县预旺镇敬老院
法定代表人:杨铁丁
注销理由:公建民营,经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设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注销时间: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