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处在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依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全处人员精神饱满、团结一心,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报告如下: 一、执业活动情况 在执业活动中,公证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认真遵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出现压价收费、支付当事人协办费、介绍费、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跨区域设置办证室,没有超标准收取公证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情形,没有受到过行业处罚、行业惩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1、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公证服务,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项目保驾护航,不断开拓业务新领域。为宁夏生态移民安置区项目工程、宁夏第一高楼万豪大厦、月海湾中央商务区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政府采购、机电设备采购、经济适用房项目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增强了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2、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批量办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公证。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通过公证人员宣传教育,起到了息纷止争的积极作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3、办理各类民事公证。认真做好遗嘱、继承、委托、声明、赠与、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等传统民事公证业务,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批量办理银川先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正确履行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4、认真办好房地产公证业务。办理了大量的房屋买卖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委托等公证。确保交易过程的严肃性和严谨性,督促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合同,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证质量方面 1、本处始终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促发展”的办证宗旨,不断完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实行三级检查制,即公证员自查,公证员互查,质量监督小组复查。公证员互查每月一次,采取逐卷评查的方式,由档案员将上月归档的全部卷宗统一分配,公证员按照《公证案卷质量评分对照表》中的评分内容与评分方法相互打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公证员沟通,立即改正。疑难复杂的提交质量监督小组讨论决定,检查结果在月终考核时公布,与当月工资挂钩,使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提升; 2、进一步规范公证操作程序,严格实行案件统一受理制度、公证员轮流值班合理分配案件制度、统一收取公证费制度。 3、严格实施“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使公证质量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强化公证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全处人员的服务水平。 “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以“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证程序、接受当事人监督”为主要内容。 (1)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开具体收费标准,使每项公证服务项目内容一目了然,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方便当事人监督。 (2)通过报刊、广播、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公开办证程序,办证时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各项承诺事项,做到及时兑现;公开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认真执行质量回执卡制度,汇总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将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情况更好地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逐步完善本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4)健全公证投诉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事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一听”、“二看”、“三集中”等方式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听取了市党校教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专题讲座、认真观看了《亡党亡国》警示教育片、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了银川市司法局党委规定的必学篇目、公证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增强了在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深化了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的认识。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学习,认真自觉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 2、送法下乡、开门纳谏。一是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支部组织业务精湛的执业公证员党员送法下乡,与司法局党委、公证党总支一起带着宣传彩页,先后两次赴贺兰县德胜村向村民讲解有关继承公证、财产公证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运用公证手段来预防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国立支部以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围绕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由支部书记、主任于洧率队赴银川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座谈会,向交易中心登记科、审核科、商品房管理科、调档科、租赁科的主要负责人征求对我处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细化公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立说立行,努力在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不变的前提下,把群众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持续性,不断学习,完善矛盾纠纷公证排查化解机制,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实事。三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开展党员谈心活动,在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谈心活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解决。四是为了更好地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和民间借贷公证业务,提高公证质量,组织公证员党员到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与公证同仁开展横向交流,从业务开展、规范化管理、党建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主动与调研地人民法院联系,就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等事项召开座谈会,从法院受理案件和审查、执行的角度,从规范公证程序、审查标准、方式,优质服务、确保公信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五是在公证服务大厅设置群众路线征求意见箱,专人负责、定时查看,收集当事人意见建议。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公证人员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公证收费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使公证人员更直接、更广泛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努力做到征求意见对象范围广、多层次、求实话。 五、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实行全员聘用,科学定岗,竞聘上岗,效益工资制。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所有人员凭借自身能力竞聘上岗,竞到哪一岗位,就要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切实使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各展其能,组成一支优势互补的公证队伍,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态势,营造出人人有压力、人人比奉献、人人求发展的热烈氛围。运行良好。 2、水印纸管理制度健全,保管措施良好,至今没有发生丢失、被盗等现象。根据《公证专用纸管理办法》和我处制定的《水印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专柜储存,专人管理水印纸的验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确保水印纸的安全。 3、加强公证助理管理与培训,建立公证员助理职级申报制度。 六、公证档案管理情况 本处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完善调阅卷宗的程序,严格执行公证文书立卷归档与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公证档案在移交档案室的同时,由档案管理员对卷宗再次审查把关,认真审查公证卷宗是否符合归档标准,对符合归档标准的公证卷宗及时归档,拒收不符合条件的卷宗,退回办证人员,并限时予以补充修正。将归档卷宗的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电脑,形成一套完整的数据库。 七、公证业务拓展方面 随着建设大银川、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逐步推进,本处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转变工作思路,在招商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拓宽改造、城市房屋建设中,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项目。在民事公证方面,本处始终以“紧密贴近老百姓”为宗旨,努力开拓民事公证业务,将买卖合同与提存、房屋租赁与保全证据公证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当事人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解决老百姓在民事活动各个环节中所遇到的困难,真正发挥公证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关注民生,促进和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敬老、助残’活动。经第三业务部全体党员倡议,我处围绕服务群众,增强公信之能,让人民群众感知公证公信力,以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为目标,为使公证工作能够亲民、爱民、为民,转化为党员公证员的自觉行动,我处在2014年6月份开展‘敬老、助残’月公益活动,免费为老年人提供继承、遗嘱、合同协议的公证法律服务咨询。活动期间为70岁以上老人及残疾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费。为老人及残疾人优先提供上门服务。 八、公证宣传方面 在《法治新报》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公证的职能作用,撰写公证案例文章,截止目前共有十篇文章发表在法治新报“公证在您身边”栏目,使更多的公民、法人了解办理公证的程序及意义,达到预防矛盾发生的目的。在银川交通音乐广播电台进行直播,公证员党员定期做客直播间与主持人一起向广大听众传播公证知识,使更多的人了解公证,并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权益,不断提升公证的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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