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海原县医疗健康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海原县医疗健康总院
法定代表人
殷军
开办资金
59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厚德 精医 博爱 惠民 业务范围:内科、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检验);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门诊部;中医科;理疗科;保健科;激光科;胃镜室;手术室;供应室;放射科;B超室;药剂科;检验科;办公室;护理部;医务科;后勤科;财务科;住院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助产技术、节育手术、终止壬辰手术;健康体检科;人工关节置换术;职业健康检测机构。
住所
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42322MB1M20505J
举办单位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