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编办发〔2014〕13号
中卫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自治区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编办发〔2013〕262号)精神,为了简化登记环节、改进审批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卫市编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止3月27日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圆满完成。现将年度检验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到3月27日结束,年检期间中卫市编办专门抽调登记局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办窗口统一办理年检事项。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事业单位278个,应参加年检的223个,实际年检223个,年检率达到100%、合格率100%,办理变更登记24个,设立登记2个,备案52个。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工作部署到位。年度检验是依法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市编办对年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要求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年检意识和自觉性;明确要求工作人员按年检程序和内容认真履职;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所有人员到市政务大厅办理年检事项。
(二)提高认识,学习培训到位。2014年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2013年事业单位年检等所有事项,全部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受理、审核和核准,许多事业单位人事变动频繁。为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年检工作顺利实施,中卫市编办从加强培训入手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新上岗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进行网络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具体操作技能,保证了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同时,我们注重对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的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法定代表人和登记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与登记程序,证书使用与管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对事业单位年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全程指导,优质服务到位。在年检中,帮助指导事业单位积极做好光盘绑定工作,印发操做程序等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单。市编办还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配置了计算机、传真机、数码相机和扫描仪等硬件设备。针对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网上登记管理还不熟悉的问题,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认真指导,及时交流沟通,方便了各年检单位,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严把“三关”,审核登记到位。根据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要求,利用网络便捷的特点, 加大网上审核登记力度。在年检过程中严把“三关”,即: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按程序登记;严把材料关,认真查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严把“三证”关,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为依据,认真审核报告书中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经费形式是否准确。
(五)分类整理,档案登记管理到位。我们把档案信息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要工作,对全部档案进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立卷归档内容;二是配备好档案管理硬件设备;三是明确了档案专管人员及其职责。今年年检结束后,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全部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确保了档案材料齐全、规范。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变更登记办理不及时。部分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单位住所等登记内容改变后,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个别事业单位年检不及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所有事业单位法人每年都应进行一次年检,并提交相关的年检资料,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而个别事业单位以年检的资料烦琐、内容多为理由,不及时进行年检,从而使登记管理机关不能及时履行年检审查职责。
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抄送: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送:本办各科(局)
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