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
中卫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时间:2015年11月03日

办发〔201528

 

 

中卫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

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自治区编办《关于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编办发2014197号)要求,我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已全面完成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卫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于201511日开始到328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办理期间中卫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登记局业务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办窗口统一办理法人年度报告事项。截止2014年底,全市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共有215个(敬老院3个、沙坡头区15个),已参加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215个,其中办理变更登记23个、设立登记3个、注销登记12个,年度报告率达到100%、合格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工作部署到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依法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市编办对年度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要求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意识;明确要求工作人员按年度报告程序和内容认真履职,并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二)提高认识,学习培训到位。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以来,由于部分事业单位办理此项工作人员不固定,为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年度报告工作顺利进行,登记局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新上岗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进行网络操作技能的指导培训,边学习、边交流、边沟通,着重提高业务素质和具体操作技能,保证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通过培训,使他们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与登记程序,证书使用与管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严格审核,上报材料到位。 在法人年度报告过程中,以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有关机构调整文件和事业科提供的有关数据作为依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办理有关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根据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要求,利用网络便捷的特点, 加大网上审核登记力度。在年度报告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认真查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依据,认真审核报告书中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单位住所及经费形式是否准确。

()分类整理,档案登记管理到位。今年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全部档案进行了整理,确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注销、变更登记办理不及时。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合并、撤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单位住所等登记内容改变后,不及时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二)年度报告工作不及时。有些事业单位以年度报告的资料提交比较繁琐为由(即在网络上填写提交年度报告书,还要将所需资料制作图片直接上传),不及时进行年度报告。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制作电子版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依法在中卫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保障群众对事业单位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所有事业单位法人每年都应进行一次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相关的资料,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在2015年度报告工作中,对办理注销、变更、提交法人年度事项拖沓的单位进行提前通知和督促。

 

 

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411

 

 

抄送: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送:本办各科(局)

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4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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