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管理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要求,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采取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两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事业单位名录库。首先将自治区、银川市及所辖三区两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人员及自治区编办相关处室人员身份信息录入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其次是进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内部办公系统信用信息与监督管理平台建立事业单位名录库,根据筛选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建立一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举办单位)。

 

 

    三是制定一细则。在细则中明确抽查的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定义、原则、执行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的建立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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